志愿者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工作相关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
3.自愿参与志愿服务,服务期间能够保证相对固定的服务时间;
4.具备开展志愿服务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素质;
5.具备志愿服务岗位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6.具备岗位所需沟通合作的能力和尊重服务对象的意识。
上岗须知:
1.遵守上岗要求:做到仪表整洁、举止得体、文明礼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肃工作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自离岗、随意请假等;
2.积极配合工作:服从岗位安排和调配,服从相关组织方及负责人的管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以志愿者身份或者志愿服务名义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3.做好自我保护: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保护个人人身及财务安全,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
4.按时签到签退:到达服务现场后,请及时在“青聚锦官城·城市志愿者”平台签到,活动完成后按时签退。如未按照时间、地点要求签到签退,系统将无法补签。
服务说明本次志愿服务活动地点为金堂县成都文理学院,共招募49人,分为策划组,视频拍摄组,剪辑组,后勤组,主持人组,宣讲组,维持秩序组,带队组,演员组。
1.策划组共8人,负责撰写和修改模拟法庭的庭审程序及台词。
2.视频拍摄组共6人,负责撰写案例视频的脚本并扮演本次主题视频中的角色。
3.剪辑组共3人,主要负责剪辑案例视频。
4.后勤组共6人,主要负责搬运现场所需物资以及礼品物资准备。
5.主持人组共2人,主要负责活动现场的串词。
6.宣讲组共4人,主要负责讲解个人财产保护法及的条例以及拓展知识。
7.维持秩序组共5人,主要负责引导模拟法庭现场同学就座以及整理现场桌椅。
8.带队组共5人,主要负责带领合办单位港青中学的同学来到活动现场以及送同学安全回校。
9.演员组共10人,主要负责扮演庭审现场中的演员。